共享工作空間會員推薦計劃
條款及細則

  1. 所有南豐作坊培育中心有限公司(「南豐作坊」)之現有南豐作坊共享工作空間使用人(「推薦人」)均可通過推薦新的使用人(「獲推薦人」)及電郵至pecky.kwan@themillsfabrica.comduckie.man@themillsfabrica.com 提交獲推薦人名稱,參與是次會員推薦計劃。獲推薦人須確認其推薦人名稱,推薦人方可獲得計劃下的推薦獎賞。

推薦獎賞

  1. 當獲推薦人開始使用任何共享工作空間,且其許可協議許可期不少於1個月(如屬租用流動或固定工作桌) 或6個月(如屬租用私人辦公室),成功推薦該獲推薦人的推薦人將有資格獲得 (i) 愉景新城HK$50購物禮券一張;(ii) Fabrica X HK$50優惠券一張;及(iii)推薦人現正租用的一張流動或固定工作桌或一張私人辦公室內的工作桌一個月許可費用的九折優惠。
  1. 要使用該九折優惠,推薦人必須在支付相關許可費用之前通知南豐作坊。經 南豐作坊確認後,推薦人可按折扣價就其租用的一張流動或固定工作桌或一張私人辦公室內的工作桌支付當月的相關許可費用。

獲推薦人獎賞

  1. 經南豐作坊確認後,獲推薦人可享以下優惠﹕

(a) 一張流動或固定工作桌首月許可費用半價優惠 (許可協議許可期不得少於1個月);及

(b) 私人辦公室首月許可費用半價優惠 (許可協議許可期不得少於6個月)。

  1. 除以上優惠,如果獲推薦人在現場參觀當天就共享工作空間簽訂許可協議,則獲推薦人有機會額外獲得 (i) Fabrica X HK$50優惠券一張;及(ii)獲推薦人現正租用的一張流動或固定工作桌次月許可費用的七五折優惠 (許可協議許可期不得少於2個月)。

General

  1. 會員推薦計劃有效期由2022年10月1日 至2022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兩日) (「計劃日期」)。獲推薦人簽訂之許可協議許可期須於計劃日期內開始。
  2. 獲推薦人不能為南豐作坊共享工作空間現有使用人或前使用人。
  3. 於任何情況下,推薦獎賞均不可退款或兌換現金或其他禮品,且不可轉讓予其他人士或與他人共用。
  4. 所有許可費用的折扣須於計劃日期內使用,並且不能與此計劃下的任何其他折扣一起使用。對於任何未使用或過期的推薦優惠,南豐作坊恕不負責或承擔任何補償。
  1. 購物禮券及優惠券受其他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參閱有關購物禮券及優惠券。
  1. 所有獎賞 (包括購物禮券及優惠券) 名額有限,先到先得,額滿即止。
  1. 南豐作坊有權隨時改動會員推薦計劃條款,包括但不限於計劃日期、獎賞內容及此條款及細則,及有權隨時暫停及/或終止會員推薦計劃,不論出於任何原因且毋須預先通知或作任何賠償。
  2. 因南豐作坊及其關連公司或其任何代表、代理人、承辦商、人員或員工而引起的延誤、錯誤或遺漏、或會員推薦計劃,包括但不限於其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改動而導致的損失或損壞,南豐作坊及其關連公司或其任何代表、代理人、承辦商、人員或員工概不負責。
  3. 參與此會員推薦計劃即表示推薦人及獲推薦人同意受此條款及細則(可能會不時修訂)約束。
  1. 推薦人及獲推薦人須妥善遵從各自與南豐作坊簽訂的許可協議,方可參與此會員推薦計劃。
  1. 南豐作坊有全權決定推薦人及獲推薦人是否有資格獲得會員推薦計劃下之任何獎賞。
  2. 若對會員推薦計劃及/或此條款及細則有任何爭議,南豐作坊保留最終決定權。
  1. 此條款及細則的中文及英文版本若有任何差異,一概以英文本為準。
  1. 此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規管,並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詮釋。